人力资源
人力资源
办事指南
当前位置:首页
养老保险待遇核定
发布时间:2012-10-10发布人:本站编辑

一.待遇审核

办理待遇审核需携带的资料:

(1)离退休人员审批表;

(2)身份证件或户口簿;

(3)参保人员档案;

(4)符合因病、特殊工种等政策性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,还需提供有关提前退休的审批资料;

(5)办理遗属增加人员应提供《离退休人员遗属审批表》、《离退休人员遗属增加表》。

(6)办理一次性和其他待遇审核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等;

(7)《离退休人员增加名册表》、《离退休人员减少名册表》和其他有关资料。

二.社会化发放

办理退休审核和待遇核定手续后,按各社保处规定的发放银行办理发放存折,次月进行社会化发放。新增退休人员还要到所在社区办理社会化管理基本信息录入。